今天是: 2023 年 3 月 23 日    星期四
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
字体大小:【】 【】【 】    发布时间:2017-11-24 14:21:50     阅读:86851
中共邯郸市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
    
(2007年33日)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提升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地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
1、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发展的关键因素,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我们实现区域中心目标的命门之穴。全市人民尤其是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的思想意识,摒弃部门利益,自觉地、创造性地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2、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努力实现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公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政府
3、整体上规范。按照公务公开规范落实年的要求,依法制作流程图,编制职权目录,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要坚决取消;凡应下放和事后监督的事项,一律予以精简。
4、内容上拓宽。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条件、审办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及审批的过程和审批结果等进行全面及时公开,最大程度地满足办事群众的知情权。
5、层次上延伸。在深入推进市、县、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企业厂务公开和农村村务公开工作。对水、电、气、暖以及公交、通讯、学校、医院等各种收费项目,逐步实现网上公开查询;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要逐步推进;村务公开、社区公开的覆盖面年内要达到90%以上。
三、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6、实行集中办理和联审联办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收费事项,除有特殊情况并经市政府批准外,必须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对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许可的事项全部实行联合办理,做到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完成审批。
7、实行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既不批准也不批驳,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行政许可部门同意申请人申请事项。对联合审批的事项,参与部门应安排具有相应审批权力的人员准时参加联审会议,无故缺席会议或与会人员不能签字的,视为该部门对联合审批项目同意。
8、实行绿色通道和投资领办服务制。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大型外商投资项目及其它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的审批,各部门要优先办理。在市监察局成立重点项目督办服务处,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为市外投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和市内投资在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9、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便民、鼓励发展类事项,授权驻中心人员直接办理;对于一般控制类事项,先审核规划、土地、产业和环保,只要基本要件符合要求,窗口人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剩余要件可在1个月内补齐;对于严格控制类事项,由窗口人员按照审批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特殊类事项,由窗口人员在另行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中心即办件项目比例要达到70%以上,做到即办件,一次办结;承诺件,一次受理,两次办结;重点项目,窗口受理,上门服务,办结送达
10、落实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必须向申请人递交正式的受理告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申请人递交正式的补办件告知书;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申请人递交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说明理由,杜绝随意退件现象发生。
11、推行联合勘察、验收制。需要现场勘察或工程验收的审批项目,凡同一施工阶段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由项目单位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勘察或验收,各有关单位不得独自勘察或验收,尽量减少对项目单位的干扰。
四、狠抓纠风治乱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对收费站、治超点、检查站进行清理压减。对设置不合理和外环收费站要在6月底前完成撤并,并最大限度地压减治超点、检查站。
13、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凡行政许可项目,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一律不得收费;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搭车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依法应收费用有幅度的,以低限收取;对于新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需要提高收费标准的,必须召开听证会,财政、物价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自行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凡依法应收费用,收费部门指定时间、地点,由企业自行交费,收费部门不得进企业收费。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下达收费、罚款任务;严禁按比例留成;严禁按收费、罚款数量与单位经费或个人奖金挂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14、对年审年检进行清理简化。凡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设立年审年检的一律取消;对有规定的年审年检项目,要简化环节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15、对进企业检查进行清理控制。继续执行《关于对企业检查实行备案制的实施办法》,对相同或相近的检查,由优化办统一协调,合并进行检查。
16、整治公路秩序、优化行车环境。县级交通、交警部门上路查车罚款,需经局长、大队长批准并签字后方能进行;在邯郸范围内同一条公路、同一时间只允许一组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对车辆轻微违章实行一次违章告知纠正备案、两次违章低限处罚,严重违章依法处罚的制度;严禁执法人员参与经营性活动。
五、加强领导,深化双提,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17、深入推进双提活动。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等配套制度规定,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8、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督访行活动。重点治理办事效率低下、作风拖沓、推诿扯皮、设障刁难、吃拿卡要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等问题。
19、继续开展创优评差活动。组织全市千家企业评议执法执纪、审批收费部门,并将评议结果在媒体公布,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审批收费部门中梗阻下梗阻问题,畅通办事渠道。
20、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21、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在一个季度内,经投诉举报、明查暗访或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群众直接评议不满意,一次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二次查实进行诫勉谈话;三次查实进行为期3个月的下岗学习培训。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上岗后再发生群众投诉举报、明查暗访或直接评议为不满意并查实的,调离工作岗位,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低于原职务、级别的工作。二是在半年内,同一个单位发生3人以上下岗培训的,责令主管领导引咎辞职,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低于原职务、级别的工作。三是在一年内同一单位发生两个主管领导引咎辞职的,单位一把手免职,安排低于原职务、级别的工作;凡发生下岗培训人员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涉及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属垂直管理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22、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严格督导、检查、考核。切实抓好《邯郸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的落实,对于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纪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纪委(监察局)、优化办、新闻媒体等要协调联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切实运用考核结果。
23、建立组织,明确分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优化办,负责协调、督促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版权所有: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冀ICP备18014732号-1

冀公网安备 13042702000172号


网站标识码:1304000060

主办单位: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